为推动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有序有效开展,请广大职工群众对全集团党员、干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情况提出意见建议,主动接受职工群众监督。
一、意见反映渠道
1.联系电话:029-87223732
2.邮箱:sxgjjmjjjcs@163.com
3.来信地址:西安市莲湖区莲湖路37号陕西国际经贸集团纪检监察室(邮编710003)
二、受理时间
工作日:8:30—17:3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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集团党委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
学习教育工作专班办公室
